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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体会- 华体会体育官网- 体育APP下载大理州委 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2026-06-16 09: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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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体会- 华体会体育官网- 华体会体育APP下载大理州委 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和《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州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稳定粮油生产。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粮食播种面积分别稳定在453万亩以上,落实5.9万亩大豆、20.6万亩油料种植任务。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带动粮食单产提升,实施3个整县单产提升项目。执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稳步扩大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参保率。落实粮食地方储备任务,依托云南粮食购销和储备数字化监管等平台,实现全州储备库点信息化全覆盖。推动核桃等木本油料稳产提质,加快核桃油脂系列产品研发和生产,推广水代生态制取核桃油技术。

  (二)抓好“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蔬菜全周期供应。稳定畜牧业生产,提高生猪养殖规模化率,推进“8+1”牧场高效运营,推广紫花苜蓿、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种植,发展家禽产业。推广渔业绿色养殖,保障优质水产品供应。加快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项目建设。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持续开展重点品种农兽药残留超标和非法添加等问题治理,全面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三)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优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科学划定“四空间”,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稳步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正向优化调整。加大对破坏耕地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持续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加强“大棚房”问题常态化监管。严格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选址、工程质量和资金监管。加快大型灌区和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前期工作。

  (四)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推进“大农科”体系建设改革,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围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依托现有4个国家级、8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大理试验站,开展“凤系”自主品种选引育工作。聚焦花卉、蔬菜、中药材、畜禽等优势特色产业,加强种业新品种培育。推广适应丘陵山区的高效农机,拓展无人机、物联网、机器人等应用场景,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57%以上。抓实农科服务团、科技特派团等科技服务工作。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鼓励州内大中专院校开设涉农重点新专业,开展涉农高本“3+2”贯通培养。

  (五)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开展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加强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点建设,强化灾害风险监测预警预报。加强山洪灾害隐患点、山洪监测站动态管理,拓展加密地面气象监测站网,完善“1262”预报预警叫应机制。持续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强化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统防统治和林草生物灾害防控。抓好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工作,建设动物疫病净化场和无疫小区。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好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

  (六)建立健全常态化帮扶工作机制。抓实常态化精准帮扶,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保持过渡期后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并落实对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的帮扶政策体系。保持州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投入总体稳定,县级可根据帮扶任务合理安排本级资金支持常态化帮扶工作。健全完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绩效结果应用机制。

  (八)加大开发式帮扶力度。常态化开展“志智双扶”,注重激发内生动力,提升帮扶实效。优化产业帮扶方式,分类推进现有产业巩固、升级、盘活、调整。落实中央财政、省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要求。推进帮扶项目资产一体化管理,分类纳入国有资产或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推动经营性资产提质增效。强化就业帮扶,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帮扶车间等就业渠道,深化劳务协作,培育壮大乡村工匠和劳务品牌,深入推进“雨露计划+”行动。加大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力度。

  (九)统筹常态化帮扶力量。落实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政策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与上海浦东新区、奉贤区协作,抓实项目建设、劳务协作、消费协作、人才交流等重点工作。衔接部属高校定点帮扶、教师“省管校用”对口帮扶等政策,实施好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深入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服务。统筹中央、省、州、县定点帮扶力量,优化帮扶方式。开展常态化驻村帮扶,优化驻村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加强对驻村干部关心关爱。实施“万企兴万村”和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行动,鼓励引导各类公益慈善力量参与帮扶。

  (十)实施新一轮促农增收三年行动。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中心任务,紧扣全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农民收入与全省保持同步增长、收入水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的目标,全面落实产业就业、农村改革、兜底保障、联农带农等促农增收政策措施,多渠道提升农民“四项收入”。

  (十一)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产业增收支撑。深化“三个一律”联农带农机制。推动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享受财政扶持政策与联农带农成效挂钩。推广弥渡县大荒地“双绑”、漾濞县阿尼么村“353”等有效带动模式,通过订单生产、利润返还、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将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深度绑定,带动农户分享更多产业增值收益。

  (十二)推动高质量就业促增收。保持农村劳动力就业规模总体稳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拓岗。建设“家门口的务工车间”,盘活闲置资产“招小商”,推动帮扶车间提档升级。围绕县域经济特色优势产业,实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模式。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云岭创业贷等创业扶持政策,加大创业孵化载体培育力度,加强对重点群体创业支持,吸纳更多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做好有组织劳务输出。常态化收集高质量就业岗位信息,引导有外出务工条件和意愿的劳动力向更高收入、更稳定岗位就业。

  (十三)促进乡村消费。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统筹推进县乡村三级商贸流通基础设施改造升级。丰富乡村消费新业态新场景,组织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歌会、民族节庆等活动,搭建消费平台。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鼓励更多农村地区市场主体参与活动,支持家电数码商户、品牌专卖店等下沉农村市场,保障农村地区居民享受补贴政策。争取促消费项目资金,支持各县(市)开展农村地区促消费活动。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工程。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向农村延伸,提升农村地区废旧设备和消费品回收能力。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加大对农村地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打击力度。

  (十四)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推动核桃、蔬菜(含食用菌)、水果、中药材、乳业、肉牛、生猪、烟草等重点产业提质增效,因地制宜发展贡菜、海菜、白芸豆、高辣度辣椒、小浆果、香水柠檬、脆蜜金柑、白茶等小特产业,高质量打造高原特色现代生态农业基地。实施好奶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和现代农业产业园等项目,申报争取新一轮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布局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园区精深加工”体系,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集中打造乳制品、酒水、茶咖、包装蔬菜、预制菜、方便食品、休闲食品、肉制品等优势特色食品产业链。推动农文旅融合,促进乡村旅游发展特色化、差异化、规范化,支持剑川县继续开展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工作。加快全州旅居业高质量发展,打响“旅居大理·品味乡愁”品牌。

  (十五)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强化设施农业用地保障和管理,积极探索低效园地改造提升,做好设施农业预选地的论证、储备、推介工作。落实设施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奖补及贷款贴息政策。推进设施农业扩量提质,加快老旧设施改造和提档升级。因地制宜布局种植大棚、现代化育苗(秧)中心、露地作物水肥一体化喷滴灌设施、高效集约现代设施畜牧业、生态健康现代设施渔业和农产品场地冷藏保鲜设施等设施农业,加快推进高效设施农业项目扩容增效。农业领域冷库库容达到150万立方米以上。

  (十六)加快林下经济和中药材发展。开展林下经济发展空间校核,精准划定适宜发展区域,建立林下经济发展“一张图”。加快实施林下经济发展森林抚育项目,重点扶持一批林药、林菌特色项目。加大林下经济市场主体培育力度,推广“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社)+示范基地+农户”联动体系,引导企业通过统一供苗、技术托管、保底价收购等方式,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快红花、木香、当归、贝母等特色中药材产业化发展,推进GAP基地建设,发展中药饮片、制剂、生物制药等精深加工。

  (十七)培优育强农业龙头企业。推动农业龙头企业“三个全覆盖”数量质量双提升。支持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挖潜增效。储备和遴选一批成长性好、带动能力强、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企业,新增认定州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家。开展精准招商,引进一批引领性强、辐射面广的链主企业。

  (十八)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市场开拓。申报“绿色云品”,推进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特优新农产品、特质农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等认证。组织参加各类重点展会及产销对接活动,提升“苍洱名品”等区域公用品牌知名度,打响企业品牌。推广“云仓”模式,推进冷链、打包和分拣等设施设备共建共享,推动县域电商聚集发展。争取“云南电商网购节·一月一品”活动支持,对接主流平台、带货达人和供应链企业。加强电商培训,培育更多有影响力的“乡土网红”、“村播”。以宾川县、鹤庆县、云龙县水果企业,永平县、漾濞县、巍山县、南涧县核桃企业,弥渡县、祥云县蔬菜企业等为重点,加强农产品出口业务服务指导。

  (十九)分类有序推进乡村建设。实施新一轮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科学开展村庄规划动态调整。以县域为统筹单元、乡镇为实施单元,稳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以洱海流域、重要水源地保护区、主要交通干线沿线村庄为重点,整合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上海援滇专项资金、行业部门资金等,推进乡村振兴村建设。严格执行乡村建设“十个不得”要求。

  (二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加强两个城乡供水“三年行动”项目建设和运营,用好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保障抽水灌溉、烤烟、烤核桃、烤茶等农业生产关键环节可靠供电,满足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接入农村电网。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年内新改建农村公路820公里,实施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600公里以上、养护工程600公里以上,完成危桥改造10座以上。加快农村客货邮全域融合发展,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覆盖率85%以上。加强农房安全常态化排查,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应改尽改,推动现代宜居农房建设。落实“一个停车场”向乡村延伸,结合村庄发展加强充电桩建设。加强数字乡村建设。实施电信普遍服务项目,提升农村及偏远地区网络覆盖率和稳定性。

  (二十一)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保留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校(园),加大农村人口集中区域及城镇学校学位供给。推进州内优质高中集团化办学,助力县中振兴行动计划。推进县域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加强县域教师队伍统筹配置,优先保障农村学校师资需求。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提升县级医院和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乡镇卫生院建设质效,推动12县(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发展县乡普惠托育服务。巩固农村居民医保参保成果。健全关爱“一老一小”服务机制,推进“苍洱阳光幸福工程”三年行动。规范落实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加大对农村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人、精神障碍人员等关爱帮扶。

  (二十二)推进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提升至84%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至70%以上。严禁向农村非法倾倒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推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开展农业固体废弃物利用处置,秸秆综合利用率、农膜处置率分别保持在90%、85%以上。持续推广“顺丰洱海”模式。强化河湖长制,推进河湖“清四乱”。加强进境动植物检疫,抓好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持续做好长江十年禁渔。

  (二十三)加强文明乡风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戏曲进乡村”、“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惠民演出。推进基层文化场馆提升改造,改善偏远乡村文化设施条件。加强基层文艺骨干培训,壮大乡土文艺人才队伍。推进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和农耕文化传承发展,加强乡村文物古迹、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持续整治大操大办、高额彩礼、厚葬薄养等突出问题。推广“三道茶”婚姻家庭辅导室经验做法。加快农村公益性生态安葬设施建设。

  (二十四)推进平安法治乡村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苍洱枫尚”大理实践。完善“微网格”治理,落实网格员、“一村一辅警”、“法律明白人”、“法治副村长”等人员配备。深入开展深化平安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创优提质、命案防控工作巩固提升等专项行动。推进农村地区智慧安防体系建设。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强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打击农村黄赌毒、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和残疾人人身权利、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强化农村道路交通、有限空间、燃气、消防、自建房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继续抓好防学生溺水工作。

  (二十五)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县(市)分批次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加强长时间大面积流转土地风险监测预警。鼓励家庭农场加入合作社,推动“户转场、场入社、社联合”。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主体建设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理顺社企关系,强化为农服务。

  (二十六)管好用活农村各类资源。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支持优先利用入市土地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和乡村产业。推进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落实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保障农民建房合理用地需求,严查严防违法违规购买农房宅基地。探索盘活利用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支持村集体依法盘活利用集体土地、林地、“四荒地”、水面、滩涂等资源,利用闲置资金资产入股、联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严控集体经营风险和新增债务。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分批开展全面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家底、妥善处置问题、构建科学监管体系专项工作。严格千吨万人、乡镇及以上集中供水工程取水许可管理,推广水权交易,盘活闲置水资源。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林权收储与规模经营模式创新。

  (二十七)完善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坚持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规范预算支出管理。向上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健全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投入机制,充分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政策激励作用,加强“融信服”平台推广运用,推动金融机构加大涉农领域信贷投放。推广新品种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业设施、生物活体、林业碳汇等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模式。防范打击农村各类非法金融活动。

  (二十八)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落实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以公办学校为主,保障农业转移人口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就读。逐步实现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保险均衡化,统一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劳动者同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办法。加强农创客、“乡村CEO”培育,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项目、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等,培育致富带头人。推进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巾帼追梦人计划等,落实新一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等基层服务项目。

  (二十九)强化乡村振兴责任制落实。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坚持“三农”工作定期调度、工作报告等机制,优化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培训内容,提升各级干部抓“三农”工作本领。

  (三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好农村基层组织换届选举,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分层分类开展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全覆盖培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全面提升党员发展质量,加强农村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严格落实云南省农村党员集中轮训计划。充实和稳定农村基层工作力量。深入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保障村干部基本报酬。健全村级议事协商机制程序,动员乡贤能人等多元主体参与基层治理。完善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机制,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级工程项目等重点领域以及政策执行、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严格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

  (三十一)优化农村工作方式方法。持续整治为基层减负,用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完善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用好“一表通”平台。开展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全面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深化书记院坝(楼宇)协商会。着力整治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化以案促改促治促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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